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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们这样走向深渊

1998-11-29 来源:生活时报 ——本报记者探访卖淫女 我有话说

日前,记者对崇文公安分局看守所部分在押卖淫女进行了一次调查。结果显示,在被调查的人中,年龄最小的16岁,最大的33岁,平均年龄为24岁,被调查人员中,初中文化程度者最多,占55%;其次是小学文化程度,占25%;高中文化程度占15%;大专文化程度的只有1人,占5%。此次被调查的均系外地来京人员。从籍贯上看,她们主要集中在东北三省、四川、河南等地。

在被调查的人中,多数曾在发廊做过小工,一部分在歌厅当过服务员。当问及在发廊做工是否会美容美发时,她们都说不会。给客人洗头做按摩只是为掩人耳目,以应付工商、公安等行政机关的检查。

同样有迹象表明,日趋组织化已经成为女性卖淫的新动向。在马玉兰组织卖淫一案中,马玉兰自1996年6月承包玉泉餐厅到案发,短短15个月,先后组织、容留数十名卖淫女卖淫。像马玉兰这种人,在卖淫“行当”中被称作“鸡头”。“鸡头”控制着卖淫女的一切活动,有的“鸡头”甚至不允许自己手中的卖淫女单独外出。然而卖淫女却不知道“鸡头”的真实住址,每天被“鸡头”无形中利用和控制。

从被调查的卖淫女来看,她们中的大多数人最初都怀着美好的初衷来京。有的想找一份好工作,挣些钱;有的则是想学点手艺,然后回老家干一番事业。然而她们到京后才发觉想象和现实差距甚远。

年仅17岁的马××,因家里兄弟姐妹多,没钱继续上学,便想到外面学点手艺,挣钱补贴家用。于是她和同乡小姐妹商量后便一同来北京打工。到京后,她找了一家发廊做小工,想边挣钱边学技术。然而后来在金钱的诱惑和老板娘的诱逼下,最终走上了卖淫的道路。

和马××一样,一些外地女子都是在没学历、没手艺、没亲人、没经济基础的情况下,凭着美好的愿望,带着家人的叮嘱来到北京。这些纯真幼稚的姑娘,思想承受能力不强,又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,一旦美好的愿望化成泡影,加之不良环境的引诱,就很容易误入歧途。

24岁的梁××,来北京的最初目的就是学习美容美发。然而到京后才知道自己所带的钱除去吃住,连交学费都不够。再向家要钱又觉得不好意思。为了挣钱,经老乡介绍,她来到一家歌厅做“三陪”。当问及她为何去卖淫而不从事其他正当职业时,她说:“干其他赚钱的工作,都需要知识、才能和经验,这些我都没有。平时,看到有的(三陪)小姐出几次台,就能轻松地挣到相当于我几个月的工资。而且她们平时穿名牌服装、用高级化妆品,尽情享受的样子真让人嫉妒和羡慕。我也想过她们那样的生活,并且比她们过得还要好。”

漂亮的朱×原来是湖南一家工厂的工人,后来下了岗,于是决定闯京城。她有一个2岁的小孩,在老家由家人照顾。朱×说:“我要不是为了孩子也不一定干这个,丈夫不中用挣不到钱,我们总不能饿死呀。”当问及如果她丈夫知道这一切而和她离婚时,她很轻松地说:“离就离呗,没什么了不起的。只要我有钱,以后把孩子抚养大,让他成人,我就知足了,也不愁找不到对我好的男人。”

另外,由权力商品化带来的权钱交易,已经成为一个寄生在我们社会肌体上的“怪胎”。而运用美色行贿则是变相的权钱交易。在被调查者中,有几人就参加过此种交易活动。她们讲:“那些当官的或老板出手很阔绰。因为他们或是公款消费,或是有所图谋。明为联络感情,实为取得保护和便利。因此都不在乎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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